【#山西晋中禁止老头乐在道路上行驶#】近日,山西晋中市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自2026年4月21日起,低速电动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行驶,违反通行规定的低速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不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特种设备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同时,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t.cn/AXMOtQ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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