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百年
26-04-13 10:23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神人科普超话)

#神人科普[超话]#[加油]你们不是都从国内高知那里听说和羡慕白人国家的法制健全吗?那都是他们靠着宣传片自己脑补的。我现在给你们发几个真实的司法案件开开眼。自己品品,和自己之前想象🉐一样不一样呢?[二哈]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警惕欧洲国家的司法迫害!

(附当事人陈述,现场实拍及欧洲当地新闻报道等多条视频)

(上)

公平的法律,就是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但谁也都不应受法律的欺凌。

(一) 飞来横祸

偶然路过案发现场,女留学生竟被当作“抢劫案共犯”拘留,还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巨额罚款

小陈是一名性格内向,为人谨慎的在德留学生。社交关系极为简单的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一次外出时的偶遇,竟让自己成为了抢劫珠宝店的嫌疑人,如今已被德国警察正式批捕关押,等待审批。

去年九月初的一个晚上,平时鲜少参加社交活动的小陈,应邀参加了系里的迎新晚会。派对结束时已是深夜。小陈在回家的路上,偶遇了几名男子正砸碎一家珠宝店的玻璃实施盗窃。猛然撞见从前只在电影电视里见过的犯罪现场,作为单身女性的她十分害怕,便迅速离开了现场。第二天,珠宝店报警。警察在查看了监控视频后,找到了陈同学。但是,陈同学万万没有想到,警察找到她并不是让她作证,而是把她当作犯罪嫌疑人而拘留并审问她。

在警局里,德国警察使用了包括诱导式讯问,假两难推理,引导性问题等一连串专业刑侦审讯手法试图逼供,这让从未接触过德国司法系统,而且德语水平相当有限的陈同学完全无法招架。小陈在紧张和恐惧的巨大压力下心乱如麻,在关键问题的回答上模凌两可,于是,德国警察根据德国刑法“Beihilfe zum Diebstahl § 27 StGB”以“协助抢劫共犯”的罪名对小陈正式提出诉告。如果最终被法院定罪,小陈将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和巨额罚款。此外,因为卷入刑事案件,小陈的学业也因此而被中断了。

在德国刑法中,限制某人的人身自由通常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短期的临时“拘留”,根据德国刑法第127条(Festnahme § 127 StPO) ,当警察认为情况紧急时,他们可以直接拘留某人最长48小时;第二种是经法院批准的长期的正式羁押,当法院认为该嫌疑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破坏,或嫌疑人存在潜逃风险,即会对嫌疑人“批捕”,羁押到审判结束或其它法律程序全部走完。

【警示】小陈同学的不幸遭遇对我们所有生活在欧洲的外国人都具有镜鉴意义。我总结了以下几点与大家分享共勉:

第一,作为在欧洲长期居住的外国人,相比语言,更重要的是需要了解一点所在国的法律常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同时也能在发生突发状况后冷静应对;

第二,如果不幸被卷入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切记:沉默是金!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Beschuldigtenrechte § 136 StPO 被告人权利”,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尤其作为非母语的外国人,你有权在律师和翻译到场前保持沉默;

第三,不要使用免费的公派律师!记住一句话:免费的就是最贵的!如果不幸已经被卷入了案件,千万不要为了省律师费就使用公派律师,否则你一定会得不偿失;

第四,在德国以及欧洲大部分国家,警察有权在审讯时使用各种手段引导你认罪,所以你回答问题的每一个字都要深思熟虑以后再作答。此外,他们甚至可以在审讯材料和证据的搜集上采用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等各种手法,所以律师到场的目的还能起到公证和监督警察的作用,尽可能避免文件被做手脚。

欧洲国家的检察官,只要他想,就能把任何人变成犯罪嫌疑人,OK👌?

(二) 指鹿为马

只是到欧洲参展几天,结果不仅被盗5000欧元,报警后受害人竟被当作嫌疑人需要自证清白,还差点被扣押无法回国!

在国内从事照明行业的水哥公司3月收到合作方邀请到法兰克福参展。没想到,在水哥一行人下榻的德国四星级酒店,仅仅是下楼吃早餐的短短20分钟时间里,他们放在房间里的5000欧元现金就不翼而飞了。面对突发状况,不会德语的水哥求助酒店前台帮忙报警。然而,打完报警电话后的前台似乎得到了某位高人的指点,提出要派酒店技术部的工作人员到水哥房间提取开锁信息。当时处于混乱状态的水哥没有反对,然而后来冷静下来才反应过来:这难道不是破坏现场吗?

让水哥始料未及的是,当警察来到现场后,经过初步调查,竟将受害人水哥三人当作嫌疑人进行了三四个小时的分开审讯,并要求他们之后随时到警局报备行程。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水哥三人中英语好的那名,是负责到前台制房卡的人。根据前台的说法是给了这名英文助理两张卡,但是助理却坚称只得到一张卡。尽管水哥和另一名助理都能证明,早餐的20分钟内三人都在一起,没有人有作案时间,但是德国警察却只相信前台的说法,认为大概率是这名英文助理使用第二张房卡进房间偷走了5000欧元。这让水哥目瞪口呆:报警后,不仅丢失的钱没能找回来,自己搭档多年的同事竟然还被当成了盗窃嫌疑人,差点还被限制离境。最终,在当地华侨的热心帮忙和协调下,水哥三人才得以回国。

按理说,在酒店房间失窃,而且整个作案时间不过20分钟,这个案件要侦破很困难吗?四星级酒店的走廊,总不会没有监控吧?调出这20分钟的监控一看,在此期间谁进入了房间不是一目了然吗?此外,提取这个房间内的指纹和足印,如果有除水哥三人之外第四人的生物痕迹,难道不是最大嫌疑人吗?为什么德国警察完全不在现场采集客观证据,而只根据酒店前台单方面的说辞,再自行推理一番就直接给受害人扣上了嫌疑人的帽子呢?这样的德国式“破案手法”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警示】回顾事件的始末,同时也经过德国生活多年的华侨朋友指点后,水哥才恍然大悟:原来,在德国,除非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如果只是丢失财物,能不报警就不要报警,否则,不仅财物找不回来,还很可能反而给自己惹来更大的麻烦。如果确定需要报警,则务必自己亲自报警而不要委托他人,除非情况危急比如自己遇袭受伤无法报警。此外,报警后一定要尽量保护现场,本案中就是在警察到达前被酒店工作人员破坏了现场。假如当时水哥三人坚决阻止他人进入房间,保护现场一直到警察到达,再督促警察现场提取生物痕迹,也许至少不会让同事被警察认定为唯一嫌疑人。

当法律不能主持正义的时候,至少应该让被害者有倾吐不平而不受惩罚的合法权利,这是一个能被称之为“法治社会”国家的底线。

现在知道为何我们在外面长居的人家里丢东西,根本不报警了吧?[嘻嘻]

未完待续 http://t.cn/A6g7efvf

发布于 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