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同意原博的看法,也认同在公共层面可以倡导改变某些词语用法,但这只能是倡导而不能是强制,只能是抽象的针对某些词语,而不能是具体的针对个人进行指责。现在的语言警察太可怕了,官方与民间的都可怕,这样下去不知道未来有多少汉字会有X来替代,会不会有一本书印出来一半字都是X?//@弦子与她的朋友们:我觉得辱女词确实是有问题的,“嫉妒”二字的偏旁也是厌女的实质体现,然而如果是想要改变现状,倡导对象应该在公共层面:新闻报道、官方用语、教材字典,真正有社会影响力的是这些机构,而文学只是现实的记录和反馈。就好像“处女作”变成“导演首作”,就是女性在网络上的公开倡导让媒体、机构改变的结果。不针对官方、机构的专业用语而停在一个小圈子里指责作者的用词,是放弃了和公共对话,实际上也放弃了语言真正的改变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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