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圳业主
26-04-12 10:20

#海淀区莱圳家园##生活手记##每日一善[超话]##求助##人民网# 海淀区东升镇莱圳家园小区公共区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无人治理,小区多个区域违规堆物、占道问题极其严重,已持续数年:1. 单元楼道/消防疏散通道:被业主私堆的纸箱、塑料瓶、生活垃圾、闲置家具等杂物完全堵塞,墙面因长期堆放出现污渍、霉斑、掉皮。纸箱、塑料等均为易燃物,一旦起火会快速蔓延,彻底阻断逃生通道,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属于重大消防违法行为。
2. 小区人行步道/公共绿地:业主私占公共空间堆放废品、杂物,同时大量车辆违规占用人行道停车,既阻碍行人正常通行,又滋生蚊虫、老鼠,散发异味,严重破坏小区居住环境,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
以上所述问题物业公司长期不作为,拒不履行法定管理义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小区业主、多次反复向物业公司反馈、投诉,但物业始终敷衍塞责、拒不整改:•仅口头承诺清理,从未落实实际行动,对违规堆物、占道停车等问题视而不见;
拒绝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义务,不制止、不清理、不向主管部门报告,完全放任安全隐患持续存在;• 对业主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甚至态度恶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莱圳家园小区物业公司已违反了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不得占用、损坏物业共用部位,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制止并向相。莱圳居民恳请政府主管物业公司的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严厉惩罚。@北京12345 @北京民声 @海淀宣传 @观察者网新闻客户端 @超话社区 @北京民声 #每日一善[超话]# http://t.cn/z8AU3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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