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逻格斯
26-04-10 21:18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微博新知博主

一个建工案件,代理被告二(代建设单位),因合同将业主和代建设单位统称为“甲方”,又约定“甲方”有付款义务,所以委托人颇为紧张。

今天开完庭,法官说:旁听人员出去,原被告律师过来,我们做个调解。

我站起来,系上扣子,准备上前。

法官看了我一眼,想了一下,说:被告二代理人,你也出去吧,反正你们也不承担责任。

考试结束现场批改,感觉不错。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