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两个半世纪#《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本杰明·哈里森五世(1726年-1791年)
本杰明·哈里森五世于1726年4月5日出生于弗吉尼亚伯克利种植园。他的父亲本杰明·哈里森四世曾担任查尔斯城县治安官和弗吉尼亚议会议员等公职。本杰明·哈里森就读于威廉与玛丽学院,在那里结识了帕特里克·亨利和托马斯·杰斐逊等未来的革命家。但不久之后,他的父亲和一位妹妹不幸遭雷击身亡,他不得不辍学回家。返乡打理家中占地1000英亩的庄园,包括经营造船和马匹繁育等业务。
1748年,哈里森迎娶了伊丽莎白·巴塞特,她是玛莎·华盛顿的侄女。两人育有八名子女,其中包括后来于1841年成为美国第九任总统的威廉·亨利·哈里森。此外,他的曾孙本杰明·哈里森后来于1889年成为了美国第二十三任总统。
哈里森于1749年步入政坛,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的议员,并在1760年代开始反对英国统治。当议会通过谴责《印花税法》的决议时,皇家总督试图通过委任他为行政委员会成员来拉拢他,但被哈里森回绝。
1774年弗吉尼亚议会被解散后,哈里森当选为大陆会议代表,并于1776年签署了《独立宣言》。1777年,他重返弗吉尼亚政坛,并在民兵部队中担任中尉。
1778年,哈里森当选弗吉尼亚众议院议长,随后于1781年出任弗吉尼亚州州长,并连任三届。1788年,他参加了弗吉尼亚的宪法批准会议,会上他主张加入各项权利保障条款,这些主张后来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基础。
哈里森晚年退出政坛,于1791年4月24日在弗吉尼亚去世,享年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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