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这些主体责任别混淆:
总包单位:兜底责任人!只要农民工工资没结清,总包必须先垫付,哪怕是分包、包工头的问题,垫付后可再追偿。同时要落实工资专用账户,杜绝拖欠隐患。
分包单位+包工头:直接责任人!农民工是为你们干活,工资必须直接支付,责任跑不了。哪怕包工头没有合法资质,也得承担付款责任,拒不支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建设单位:看情况担责!如果没结清工程款,需在未结清范围内垫付(有争议的,需司法确认);要是违法发包、挂靠,就得全额承担清偿责任。
出借资质单位:替人担责跑不了!把资质借给别人施工,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需先清偿,事后可向实际施工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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