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09 17:28 微博认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司法局

【那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林木权属纠纷】
近日,那丽镇土地田村委某村的村民张某玉与张某青,因某山岭上的林木权属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矛盾剑拔弩张。争执之下,张某青竟将自家小轿车直接拦在了林木运输通道的出入口,硬生生阻断了对方的林木运输之路,一场激烈冲突一触即发。
那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这一紧急情况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建起集综治中心、司法所干部以及派出所民警组成的联合调处组,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主动介入,全力遏制矛盾恶化。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某青坚持称争议林地上的林木自始至终由自己种植,理应归自己所有;张某玉则表明自己才是该林地的合法使用权人,且在张某青砍伐第二批林木售卖时,曾出面阻止,后经第三方调解,双方都已明确第三批林木由自己负责护理和售卖,如今对方出尔反尔,无理取闹。一时间,现场气氛僵持不下。
调解员先耐心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摸清双方争议的核心症结后,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疏导、释法明理。一方面,调解员严肃指出,张某青采取拦路堵截这种过激行为维权,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围绕林木权属这一核心争议,调解员从法律规定、邻里情理、实际情况等多个角度,让双方清晰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最终,经过调解员一番劝说,林地使用权人张某玉答应从林木售卖款中,适当分出部分给予张某青。这场剑拔弩张的林木权属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既是那丽镇“多部门联动、第一时间介入”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更是基层调解力量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的具体体现,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供稿人:钦州市钦南区司法局那丽司法所 石滨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