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带助理一起去见客户,谈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个买卖合同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近段时间把报价函做好并附上律所资质和简介。
客户问我“你现在这个律所……”,我说我们是上海正策律所的成都分所,根据国际国内八大主流法律评级机构的榜单数据,正策律所在全国律所排名中位列第六十六位。现在我大大方方给客户介绍律所,因为我觉得我们律所扛得住,在当事人面前可以拿得出手。
谈的过程中,客户问我诉讼业务的报价,我说自己的报价会综合办案难度(包括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材料梳理、胜败风险、执行风险)、涉诉标的、受诉法院远近来考虑,在没有看到相应的证据材料前没有办法正式报价。
客户要求针对两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报价,我直接拿出手机使用小程序根据标的额计算律师费给他们看,但同样告诉他们基本上会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打折,因为严格(只)按照标的计算的律师费确实有点高,亦没有考虑到案件的满意复杂程度。
谈完以后助理私下给我说那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报价是不是低了,我说那个案件的涉及金额本来就不高,而且我估摸着败诉风险还有点大,收客户高价、到时候败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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