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能“对半分”吗?
最近有个案件可以看一下:
男方婚前全款房,婚后给老婆加名,离婚时老婆要求对半分。结果法院只判了25%补偿。
为什么不是一半?理由是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女方没出钱;两人实际一起生活才三年;加名是为了缓和关系,不是白送。综合下来,女方只能拿市价的四分之一。
很多人以为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离婚就能五五分。现实中法院会看房子谁买的、婚姻多久、双方贡献多少,赠与真实目的等多重因素综合裁量,兼顾法治精神与公序良俗来做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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