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dbaser
26-04-08 17:29

一般而言,通过两项试验获得的药物有效性证实将比单一试验提供更有说服力的有效性证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单一大型多中心充分且良好对照试验与两项较小的充分且良好对照试验所提供的证据强度之间可能没有有意义的差异。在此类情况下,大型多中心试验在科学和法律上均可被视为实际上是多项试验,并可被依赖以提供有效性的实质性证据。大型多中心试验可包括广泛的受试者和研究中心,并具有确保试验质量的程序(如研究中心选择、监查和稽查)。它们通常较不易受到某些偏倚(如选择偏倚或测量偏倚)的影响,通常更适用于目标人群,并且通常可评估亚组、研究中心和多个终点之间的内部一致性。
依赖单一大型多中心试验来确立有效性通常应限于以下情况:试验已证明对死亡率、严重或不可逆的发病率或预防具有潜在严重后果的疾病具有临床意义且在统计学上非常有说服力的效应,并具有下文描述的其他特征,且在第二项试验中证实结果是不切实际或不合伦理的。例如,在一项强有力的阳性试验已证明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率或预防百日咳后,进行第二项试验通常会引起重大的伦理问题。重复仅显示症状获益的阳性试验通常不会引起相同的伦理问题。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