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遗嘱才算合法有效#】#杨汝晴在节目里立遗嘱#近日,女嘉宾@杨汝晴 在#初入职场金融季#节目现场表达了自己立遗嘱的想法。将房产份额50%给妈妈,居住权优先男友@20号侯卓成 ,男友小侯可回购剩下50%,个人全部财产留给妈妈,小侯如果愿意可以做妈妈的意定监护人,不买墓地希望海葬、数字账户仅留存不授权。此举引发网友对于遗嘱有效性的讨论。那么,我国法律对于遗嘱的有效性是如何认定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的有效性需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另外,对于遗嘱的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你都了解了吗?
视频自:http://t.cn/AXMzvP5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