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小检 · 新闻播报#【#外卖员帮老同学送烟弹成贩毒帮凶#:被判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4月7日,据《方圆》杂志:葛晓强是一名外卖员,收入不高。其老同学陆子云(福建福州人)曾做代购,平时常找他帮忙跑腿,葛晓强因可绕开平台抽成、增加收入而愿意接单。2024年7月,陆子云在KTV结识阿鑫,接触到所谓“上头电子烟”。该产品实为添加“飞鸟”(学名乙基氟胺酮)的新型毒品。该物质已于2024年7月1日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非法生产、销售、持有均属涉毒犯罪。陆子云认为其隐蔽性强,遂联系阿鑫进货。阿鑫报价每颗烟弹1000元,15颗1万元,并允许“先卖后结”。陆子云随后分3次购入共55颗烟弹,并让葛晓强帮忙取货、送货。前两次由葛晓强代取,第三次两人一同前往交易点。之后,陆子云向朋友贩卖烟弹,并将买家信息交给葛晓强配送,每单支付50至200元跑腿费。葛晓强多次参与,共取送烟弹8次,并在过程中意识到该物品“不是好东西”。2024年10月,陆子云因吸毒被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查获,警方在案件中发现其贩毒线索并立案侦查。2024年12月,葛晓强被抓获。经查,陆子云累计贩卖12颗烟弹。2025年1月22日,案件移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5月26日,长乐区法院判决:陆子云获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葛晓强获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阿鑫另案处理,其余吸毒人员依法行政处罚。办案检察官郑强航表示,葛晓强讯问时多次试图辩解但无从开口,其事后反思因贪图小利误入歧途。 http://t.cn/AXMzpfat

定陶检察
26-04-08 07:08 微博认证: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