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04 23:17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实在是看不上个别一些律师,尤其是执业数十年的老律师,这么大岁数了,还喜欢玩自作聪明的那些把戏。最近几个月见识好几个老律师,都是在本地执业数十年,本该自重身份,给行业新人们树立榜样,这几个老家伙可好,要多不要脸就有多不要脸,属实为行业的败类。
一个老家伙本来有代收法律文书的权限,见二审败诉了,明明有代收判决的权限,却让送达的把判决发给当事人本人,同时又告诉当事人本人不去点电子送达链接,对方不签收判决,我方就迟迟无法签生效,后来法院没办法,只能给对方当事人邮寄送达,却被拒收,好在二审开庭时便向双方示明拒收退件时即视为送达,否则还得走公告程序,对方的无耻加无赖的行为导致我方申请执行推迟了一个月。
另个老家伙开庭时拒绝出示合同原件,因为合同原件的背面有双方手写文字背书,其内容对对方有不利因素,这老家伙谎称原件弄丢了,只能用复印件举证,这也罢了,更骚的操作是说我方出示的合同原件是伪造的,背书是擅自写的,双方签字是假的,庭审上还倚老卖老当庭大呼小叫,好在审判员没惯着他,一审驳回对方的全部诉求。
还有个老家伙,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教唆对方当事人虚构夫妻债务,弄假的委托手续起诉,好在审判员还算负责,当时给原告打电话核实,原告称不认识那个老家伙,法官当庭就把那老家伙哄了出去,然后休庭中止审理。
律师这行虽然不属于“论资排辈”的行业,但岁数越大执业越久的老律师最起码也得有个基本的职业道德,就算说让年轻人见了面不需要非尊称一下老师,但也别让人家在背后喊他们老登吧,就算不顾自己的职业身份,也别为了赚几个钱连脸都不要了。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