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t.cn/AXI8D0kU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是国家数据局于2026年4月3日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
适用范围:覆盖中国境内的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等各类形态数据的产权登记活动。
产权界定:首次明确数据产权包含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和数据经营权三类财产性权利,分别对应数据持有、加工利用及对外流转的核心权益。
管理机制:采取“国家统筹+地方执行”架构,国家数据局负责制定全国统一制度,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荐登记机构并监督区域内登记活动。
实施节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后续将以试点形式推动落地。
登记机构需接受年度考核,每年3月31日前向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提交业务报告。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