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03 22:04

一场荒唐的辩论,一个沦落的山巅之城!有人非常耐心地翻译了美国最高法院围绕“出生公民权”辩论的全过程。这让很多原来根本不了解美国最高法院如何运作的人,第一次有机会近距离看到这些所谓“最终裁决者”到底是在怎么讨论国家命运问题。
看完之后,最直接的反应只有一句,简直想骂娘。一个曾经美好的社会被这些败家子败坏到这样的地步,他们不心痛,可作为一个基督徒,我的先贤同道创建的理想国被这样败坏,怎么不令人心痛不已。
他们到底都是些什么人?作为掌握美国最高司法权力的人,面对的是今天美国最现实、最紧迫、最危险的问题,却在那里绕来绕去,絮絮叨叨,在历史故纸堆里打转,抠字眼、玩概念、扯定义。听了半天,你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说什么。
明明讨论的是出生公民权严重威胁今天的国家安全,结果他们却把重点拉回到几百年前的普通法,去讨论英国历史上的法律传统,去区分什么叫“联邦公民”、什么叫“州公民”。这些概念当然不是不重要,但问题是:国家现在已经火烧眉毛了,他们却还在那里翻故纸堆、咬文嚼字,这不是荒唐是什么?
更可笑的是,他们几乎没有触及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为什么要有宪法?为什么要有最高法院?为什么宪法会不断通过修正案来回应现实?答案本来应该非常清楚,宪法和法院存在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炫耀概念,不是为了在文字游戏里兜圈子,而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的延续。法律不是摆设,法院不是书斋,宪法更不是脱离现实的古董。它们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保护这个国家,而不是坐视这个国家在制度漏洞中被一点点掏空。
制宪者在制定宪法时,根本不可能预想到今天的国情。他们不会想到,敌视国家的人,可以利用出生公民权这样的制度安排,源源不断地在国土上制造新的政治人口,最终反过来改造国家、吞噬国家,甚至从内部颠覆宪政秩序。
说得更直白一点:如果一种制度在过去是为了保护国家,而今天却被敌人拿来当成瓦解国家的工具,那么负责任的法官首先应该问的,不是某个词在十九世纪某份判例里到底怎么定义,而是这个制度今天究竟是在保护国家,还是在伤害国家。如果法官只会躲在判例和字眼后面回避现实,那这种“司法审查”到底是在维护国家,还是在消耗国家?
而且非常明显的是,这条修正案是用来保护奴隶的孩子,保护奴隶的孩子免受歧视,这完全是当时的历史事实,虽然被之前的法官以判例错误地诠释。但今天的大法官却完全忽视这一点,现在已经没有奴隶,那么这条修正案的本质是什么?难道是用来伤害国家。只能说这些大法官完全以自己的眼光来诠释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历史意义、历史现实,这与他们将第一修正案诠释为一堵墙式的政教分离的逻辑完全一样,以现代的概念诠释法律,歪曲当时的历史事实中透露出的法律的真正本质。就如辩论中提到的一个荒谬到近乎讽刺的逻辑,历史判例时代没有微波炉,难道偷微波炉就不算犯罪吗?这恰恰说明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法律从来不是为了被时代淘汰,而是抽出法律的本质来回应现实。既然技术会变,社会会变,威胁会变,犯罪形式会变,那么对宪法原则的理解,难道不应该首先立足于它所要保护的国家现实吗?
可悲的是,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辩论中,竟然几乎没有一个大法官真正点破问题的核心,今天围绕出生公民权的争议,根本不只是一个法律定义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国家未来国体、人口结构、国家忠诚和宪政安全的生死问题。如果这些身居最高司法位置的人,面对如此清晰、如此迫切、如此危险的现实威胁,依然选择躲进历史故纸堆里抠字眼、绕概念、谈技术,而不敢正视美国正在发生的现实,那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毁掉一个美国也许不足惜,可他们毁掉的是人类的理想,信仰,这怎么不让人痛心不已! http://t.cn/AXIRh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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