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香烧了近18公顷林地获刑#【野外祭祀“引火上身” 无视禁令构成失火罪获刑一年九个月】2025年3月21日,吴某与亲友前往宜兴市丁蜀镇洑东村大潮山扫墓。进山时,护林员已明确告知:林区禁止一切明火。当日12时许,吴某心存侥幸,在祭祀时仍使用打火机点燃香火,不料点燃的香支被风吹落,瞬间引燃地面枯草,火势借助风势迅速蔓延。经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火灾导致过火有林地面积达17.953公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http://t.cn/AXIHgz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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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03 15:36 微博认证: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