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别越过这些“硬杠杠”】随着市民养犬增多,遛狗不牵绳、犬只扰民伤人等问题频发。今年 1 月 1 日起,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细化养犬管理处罚条款,市公安民警对此开展权威解读:
[星星]犬只扰民:干扰他人生活先予警告,拒不整改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可罚千元以下;务必管好宠物、杜绝夜间吠叫、及时清理粪便。
[星星]遛狗不牵绳:未做安全措施致犬伤人,可罚款;情节较重将拘留。遛狗必须牵绳,近距离接触需戴嘴套,违法将担责。
[星星]饲养烈性犬:违规饲养先警告,拒不改正或引发伤人,可拘留、罚款,情节最重可拘 10 日,太原明确禁养烈性犬。
[星星]故意驱犬伤人:恶意驱使动物伤害他人,按故意伤害从严处罚,加重拘留与罚款,警方坚决严查不姑息。
此外,《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犬只疫苗登记、按期年检,每户限养一犬。文明养犬绝非私事,需遵守法规、依规管控,共建安全和谐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