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女方偷偷生子16年后索抚养费#】据新疆法治报,2008年,家住新疆额敏县的陈某与谢某同居4个月后分手。2009年谢某生下儿子小谢,一直未告知陈某,独自抚养。陈某后来结婚并育有两子。
2025年,谢某因抚养压力找到陈某索要抚养费,陈某支付4000元后以未证实亲子关系为由拒绝继续支付。谢某遂代理小谢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补齐过往抚养费并按月支付至 18 岁。
诉讼中陈某否认亲子关系,经亲子鉴定确认其为小谢生父。陈某辩称2025年才知情,不应承担此前抚养费,且无力承担高额费用。法院依据民法典规定,认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生父自孩子出生即负有抚养义务。一审判决陈某支付前期抚养费16万元,此后每月支付1500元。
陈某上诉后,经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支付前期抚养费15.17万元,此后每月支付1300元。 http://t.cn/AXIOTUV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