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芭起诉月麟绮记承制方##律师说法#
笔迹鉴定和天气预报
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有点儿像夫妻关系。如果发展不同步,或者分配不均衡,就会产生嫌隙,直至分道扬镳,甚至对簿公堂。
丝芭和鞠婧祎的事情,就是典型的例子。对此,网上有很多解读,我今天跟大家聊聊司法笔迹鉴定的事情。
关于司法笔迹鉴定,我不是专家,但是业余时间研习过书法,读书的时候选过《司法鉴定》课程,在实务中也曾经申请过笔迹鉴定,因此有点儿体会。
从合同法角度讲,在丝芭提起的诉讼中,争议焦点是,丝芭与鞠婧祎之间的《补充协议》效力如何。与之相关的关键事实是,《补充协议》上鞠婧祎的签名是否真实。如果真实,意味着《补充协议》成立,然后需要进一步讨论其是否有效。如果不真实,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补充协议》是鞠婧祎的真实意思,那么《补充协议》就不成立,当然也就不需要考虑其是否有效的问题。
从程序上讲,就《补充协议》上签名的真实性问题,丝芭单方委托鉴定并提交鉴定意见,而鞠婧祎不认可,那么,该鉴定意见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而需要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很遗憾,法院两次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均为“无法判断”签名是否为鞠婧祎本人所写。
这可能让很多人感到奇怪:司法笔迹鉴定怎么会无法判断呢?其实,真的可能出现无法判断的情况。
我记得在《司法鉴定》课程上,我们的老师,北大法学院的一位教授,也是资深的鉴定专家,第一节课就跟我们讲,笔迹鉴定就像天气预报,其实是个概率问题。只不过,鉴定意见不写概率,而是分为确定性意见、非确定性意见以及无法判断三大类共计九种。其中,确定性意见分为肯定同一、否定同一两种。非确定性意见比较复杂,分为极可能同一、很可能同一、可能同一以及极可能非同一、很可能非同一、可能非同一共六种。从实际情况来看,确定性意见数量最多,非确定性意见次之,无法判断的很少。确定性意见会被法院采信,非确定性意见只能作为参考,无法判断就相当于鉴定失败了。
什么情况会得出无法判断的鉴定意见呢?一是检材字迹不具备鉴定条件的,二是样本字迹不具备比对条件的,三是根据检材字迹与样本字迹的笔迹特征的反映情况,不能得出上述确定性或非确定性意见的。所谓检材字迹,在本案中指的是《补充协议》上的字迹。所谓样本字迹,包括自然样本和实验样本,自然样本是指鞠婧祎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书写的材料,比如日常签名、银行单据、行政档案等,这类样本最能反映其真实的书写习惯。实验样本是在自然样本不足时,由鉴定人在场监督,要求鞠婧祎根据特定要求当场书写的笔迹。目前,没有关于鉴定过程的公开报到。我们猜测,本案鉴定意见为“无法判断”,不太可能是检材字迹或样本字迹的问题,而可能是第三种原因,也就是对比之后不能得出确定性意见,也不能得出非确定性意见。
那么,司法笔迹鉴定是怎么操作的呢?说起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基本靠肉眼看,机器做辅助,重点判断笔画形态、运笔方式、文字布局、搭配比例等是否一致。当然,这是个非常专业的过程,可以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我们在课堂上做过实验,十个同学每人书写两份“刘德华”,而且都有试图隐藏书写习惯的意图,但是,我们的老师还是准确地进行了配对,只有一份给出很可能同一的结论。打乱之后,让同学们去看,最高的成绩也刚超过一半。随着显微镜、文检仪、光谱分析等技术的应用,特别是AI的辅助,可以预见,未来的司法笔迹鉴定意见将更为准确,确定性意见会更多,无法判断的会更少。
回到本案。由于鉴定意见为无法判断,法院不能认定《补充协议》成立,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补充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比如鞠婧祎授权他人签名),就会认定《补充协议》不成立。在此前提下,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在2024年6月终止,那么后续问题就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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