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现鞠婧祎涉税问题# 被重复举报能以诬告陷害维权吗?
又想搞事又不想再出力,说明举报者不掌握#鞠婧祎# 后来的财务状况,那从举报内容来看不难猜测矛盾双方的纠葛。所以举报人不是不想出力,而是有力也使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举报投诉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如果被举报人认为涉嫌诬告陷害也可以依法维权。
#律师说法# 如果说举报成功了,那是税务机关依法履职,如果举报后查无此事,那是被举报人依法纳税,结果都是举报所产生的正常结果,不会往诬告陷害上靠。
但如果同一主体在拿到处理结果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这会让被举报的人陷入职能机关的调查中,如果是刑事办案机关,那可以跟机调查过程中对被举报人采取的措施情况来往诬告陷害罪上论证。
如果只涉及到税务,是无法直接进入刑事调查阶段的,因为税务问题先是行政管理的范畴,如果应对不当才会往刑事上靠,这时候就是机关履职也无所谓诬告了,所以外人看是无法往诬告陷害上主张权益的。
同一个事实有不同的解释角度,在掌握完整事实的情况下,也并非不能以诬告陷害罪去论证维权,最终交给办案机关审查就是了——实体权利不一定能实现,但是程序权利还是有的。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