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标记了一处知识点##律师开放麦#
1️⃣经济性裁员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程序瑕疵不影响裁员的有效性,给所有劳动者的提醒就是不要一直抓着公司到底报送程序合不合法,那跟把你裁掉没有太大关系,裁员本身看的还是公司是否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需要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具体解读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文以解释:上述条文中的“报告”在行政法中,一般被归类为行政备案行为,该“报告”或者“备案”行为并不会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上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且“可以”通常被视为授权性规范,而非义务性规范,故不应产生因为行政报告瑕疵而导致裁员行为无效的后果。对比《劳动合同法》第54条也有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用词则是【应当】,二者区别一目了然。
2️⃣劳动者提供虚假的病假单严重违反劳动者的诚实信用原则,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律师说法#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