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一定是败犬吗?我看未必
彦卿第一人称
交友需谨慎,坏人误终身。
我从小就深知这话的厉害。
我的名字叫彦卿,普通人家的普通小孩,所以我应该度过普通的一辈子……
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唯一不普通的地方,就在于有一个天神般的竹马。没有夸张,真的是天神般的。
捏麻麻滴。景元上辈子一定拯救过银河系。
家境殷实,智力超凡,待人和善,帅到人烦。
真的,他闪亮得好像天仙下凡。
因此,你也就可以想象我的童年了,一年里,我和他要被拿来比较不下两百次,这两百次里我无一胜绩。而且,我们的比较还不是实时的,因为他比我大。连过去的他我都比不过,何况是现在的他!
虽然景元伪人谦和有礼,但我还是少少多多地有些记恨他。打个比方就是猫吃鸟,鸟可不会因为猫长得可爱就原谅它。
他威胁的可是我的生态位啊!
所以,我从小就对他颐气指使。抢他的玩具,抢他爱吃的东西,让他给我写寒暑假作业,我爸妈不在就叫他来给我做饭,给我按摩拿快递洗衣拖地当奴隶……
好了,景元最气人的地方来了。
他怎么都不会生气!
苍天啊!有一天看见我妈对景元满意的仿佛敲定了童养媳的目光后,我决心改变这一切!
总之,我开始疏远景元。我要切割他!我有预感,继续这样下去,将来就算我结婚了,看见我老婆做家务我也会瞬间想起景元那张帅得惨绝人寰惨无人道的脸!这很奇怪好吗!
然而不让他帮我写作业,他就在我孤军奋战的时候硬凑到我旁边趴着睡觉;我自己去拿快递,他睡眼懒散地跟在我后边等着帮我够我够不着的最顶上一层快递柜;我炸厨房,他面不改色地把盘子里黑乎乎的我都不敢吃的荷兰豆全部吃掉。
“你会得癌症的。”我目瞪口呆地说。
“狗血的爱情剧好像是需要一点不合理的戏剧冲突推动。”他悠闲自在地抱着我养的白毛馒头,这猫肥成现在这样全是拜他所赐!
我遗憾地发现景元早就成了我生活中割也割不去的恶性肿瘤。他转移,扩散,辗转,腾挪……他甚至挡住了我的桃花运!我总是能被别的女生拜托给他递情书,都从来没有人给我情书!
算了,无所谓了。等他上了大学就好了!天天上课就寒暑假回来,而我寒暑假高中补课,我们绝对碰不着!
很快,这一天终于来了!明天,景元就要被爹妈送去大学,晚上他喊我出来吃麦当当。我带着一种农奴翻身做地主的快意大口吞着薯条,他什么都不吃,只托着腮帮看我吃。临近告别时候,他递给我一打信,我说干什么,他笑了一下,我没想到景元也能笑得这么坏。
“这些年别人让我帮忙递给你的情书,我都没给你。”
嗬!小爷的猜测真没错!就是你这厮阻挡了小爷的桃花运,以至于小爷母胎solo了十六年!
我气狠狠地把他甩在了我家门外边,连我俩对着的窗户的窗帘都拉上了,第二天早晨也没起来送他,一直到晚上确认他走了才拉开窗帘。
对面房间里东西收拾得很整齐,空荡荡的,不知为什么我看着特别心烦,于是对着月光一封封看那些被他非法截留的情书。
写在信封上的,那些女生的名字很多我都忘记了,笔迹多得让人眼花缭乱。翻到最后,我却终于看见了一个我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陌生又熟悉的写法。我皱起眉头,似乎从没见过他这样一笔一画地写字。
除了他小时候。
这些信是按时间排列的,他的信被压在最底下。
他是第一个给我写情书的人。
我不知道景元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在见最后一面的时候给我一封儿时的情书。这封信到底还算不算数。
下次见面,我一定要把信拍在他脸上,耀武扬威地质问他。
原来我们之间的比赛,你从一开始就输掉了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