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本能(五)
美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多是种模糊的感觉,很难描述。朦胧,就是一种美的表达方式。晨雾中的远山,月色下的湖面,半明半暗的眼神,这些难以言说的美,往往最动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标准,自己认为美的,他人未必认同。这很正常,也不必强求一致。
美也分场合,不同场合对美的要求也明显不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庄重、大方、得体的美往往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同。在美的展示活动中,人还是愿意欣赏或者能够接受更隆重、稍夸张一些的美。审美标准里包含有一定的情感成分,看惯了的就是美的,自己的孩子怎么看都是好看的。这不是盲目,而是情感的投射。人把感情投入对象,对象就焕发出美的光芒。
社会的审美标准都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唐朝以丰腴为美,民国以端庄为美,今天以苗条和个性为美。公众的审美倾向,大多与刻意的社会引导有关。媒体的宣传,商业的推动,文化的传播,都在悄悄塑造着人们对美的认识。
美的标准还与美的数量有关,美人越多的地方,人对美就越挑剔,美人越少的地方,人对美的认识就越容易达成一致。稀缺产生宽容,富余催生苛刻,这是审美的辩证法。
美是相对的。任何一种美都有模糊的下限,却没有上限。任何一种美都有必然的欣赏人群,也有必然的不欣赏人群。善于运用美的人,大多会待在欣赏自己的人群里,获得和保持某种优越感。这不是投机,而是智慧。在欣赏自己的人群中生活,美才能绽放,在不欣赏自己的人面前,美要学会沉默。
美的标准,是人的本质的外化。人所追求的是哪种美,自己就必然是哪种人。追求同一种美的人,大多能彼此欣赏。审美标准差异很大的人,大多会擦肩而过,很难留下深刻印象。人以美相聚,也以美相离。审美的一致,往往意味着价值观的一致,审美的分歧,往往意味着生命态度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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