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黎明已是至幸
十八、十九世纪,不少西方诗哲把法国大革命视为人类的黎明,比如黑格尔就称之为灿烂的黎明。1789年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的消息传到英伦,时年十九岁的华兹华斯兴奋至极地写道:活到黎明,已是至幸,再得青春,何复此生?
最近写完我的简要自传(十几万字和两百多张插图),也有类似的感受:如此这般地活在20世纪下半叶到21世纪上半叶,是我的幸运。就外部的社会变化而言,虽然也许比不上法国大革命那样的伟大黎明,但也经历了一些堪称社会发展黎明的历史阶段,比如参加了1977年恢复的第一次高考,比如遇上了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改革大潮,比如赶上了中国人在世界华人圈乃至全世界受到重视并可以昂首挺胸一下的时代。有了这些人生经历,可以说此生有幸、此生很值了。当然这仅仅是从乐观面来说的,也可以从悲观面说我们这一代人是被耽误了的一代,甚至可以说没有活到黎明降临。
华兹华斯的这几句诗给人启发的,与其说是对人生之幸的感叹,不如说是对人生幸不幸或值不值的思考。
如果说外部的社会变迁是个人无力改变也无可选择的,也就是说外在的幸不幸值不值是不可控只可碰的;那么,个人的努力便是决定自己一生幸不幸值不值的可控因素。我反对用社会化的成功/失败及其标准来回顾总结人生;我认为:只要人生的主要选择是自发自由的选择,只要为实现自由选择尽了最大限度的努力,只要在这样的长期努力中尽了最大限度的可能开发了自我潜能,从而实现了思想、情感、认知、人格的尽力提升和人生体验的尽力丰盈,那么,这样的人生就是幸运的和值得的。
根据我这种人生评价尺度,我反思了我自己的一生。结论是:我这一生是幸运的,值得的。如果能重获新生,我愿意重过此生。
配图是我自己拍摄的,选自我的自传插图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