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27 11:45 微博认证: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律博主

【南昌中院,你们真是太双标了!】@南昌中院 把上级领导到南昌中院视察的照片,公开在法院电子屏、官方账号和媒体上,我想拍下来发个朋友圈,却被南昌中院的保安怒斥:“不许拍照!这是领导的肖像权!”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照片,你们自己公开的,我哪来的侵犯肖像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周筱赟律师[超话]# http://t.cn/AXIPiW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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