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的狗熊_
26-03-26 20:35 微博认证:校园博主

复旦法硕复试9
AI问题大汇总(简略版)
一、AI著作权
1.AI是枝笔:AI只是创作工具,关键还是看握笔的人怎么用,所以AI生成物属于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使用AI的人。
2.AI是马良神笔:虽然马良手里拿着笔,但神笔是全自动的,画出来的东西和马良本人没有关系。因为AI生成出来的内容主要取决于算法,并不是用户自由意志的直接体现,所以不是作品。
二、315热点:AI投毒
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又都有牵强之处,能自圆其说就行。
三、AI换脸
侵犯人格权,具体而言是侵犯肖像权
四、AI模拟声音
侵犯人格权,因为声音参照肖像权进行保护
五、AI涉黄
AI开发者没有对AI进行限制,导致可以通过提示词生成淫秽物品,被判了传播淫秽物品罪。
六、AI裸照
把人脸p到裸照上,实务中存在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观点,但这么判对被害人不太尊重,定侮辱罪更科学。
七、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
分类讨论,是纯辅助驾驶的人工智能,还是半自动驾驶的人工智能,还是全自动驾驶的人工智能。
八、AI幻觉侵权第一案(不好概括,详写了)
梁某使用AI查询报志愿信息,AI生成了不准确内容。梁某指出错误后,AI不仅坚称信息无误,还承诺“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以起诉”。直至梁某提供该校官方招生信息,AI才承认内容不准确。但梁某认为AI生成的错误信息已构成误导,平台应履行“赔偿10万元”的承诺,便将AI平台研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999元。

一、AI“赔偿承诺”无效。人工智能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自行生成的“赔偿10万元”承诺不能视为平台的意思表示,因此该承诺不产生法律效力。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属于【服务】而非【产品】,因此本案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而非产品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AI服务缺乏具体用途与可行的质检标准,生成的信息内容本身不具有高度危险性,且平台对生成内容的预见和控制能力有限,若适用无过错责任会过度加重平台负担、限制AI产业发展。
三、平台已提示AI内容的不确定性,并采用RAG等技术提升输出可靠性,因此认定被告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主观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浪漫的狗熊法硕复试2026##考研##法硕##法硕[超话]#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