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遭老板娘辱骂50分钟获赔1万8#】南京某餐饮门店店长陈某,被“老板娘”张某到店辱骂近50分钟,当场辞职。法院查明,张某是负责人配偶,长期以“老板自居”。陈某提交视频证据,法院认定: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在工作场所长时间辱骂属于未提供合法劳动条件,被迫离职应获补偿!最终判公司赔经济补偿金1.8万+年假工资5500余元。骂人一时爽,赔钱火葬场。职场不是菜市场,尊严无价!http://t.cn/AXfm5Z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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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25 11:39 微博认证: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新闻中心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