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强化监控系统管理 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能源局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可靠、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监测预警、超前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作用。
当前,煤矿普遍使用的催化元件甲烷传感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量程小、测得少,而且许多使用时间已久,有的甚至存在功能缺陷。
为全面提升甲烷传感器监测效能,通知提出,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井下全部在用甲烷传感器更换为红外或激光全量程甲烷传感器;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高瓦斯煤矿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井下在用全部甲烷传感器更换为红外或激光全量程甲烷传感器;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低瓦斯煤矿应于在用甲烷传感器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更换为红外或激光全量程甲烷传感器。
通知强调,全省各生产建设煤矿及上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处置工作,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要求,明确监测预警处置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建立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流程,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及时接警处置预警信息,如实反馈报警原因并及时填报处置措施。要加大排查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行为力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可靠、数据真实。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甲烷传感器更换督促落实工作。对煤矿故意包裹挪移传感器、调低传感器精度、修改监测数据、增设“一键替换”后门、屏蔽报警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决策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生产安全监控系统的厂家和屏蔽软件服务的厂家依法联合惩戒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行业禁入。(李仑 李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