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越西
26-03-25 10:23 微博认证: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五大曝光行动·典型事故案例##遵守交通信号灯#
【遵守信号,安全通行,平安出行!】
2026年03月23日08时07分许,孟某驾驶无号牌飞鸽牌摩托车从越西县东门大桥向越西县五一桥方向行驶,当车行至245国道950公里10米(越西县越城镇滨河路彩虹桥路段处)时,因未按信号指示灯通行,与莫某驾驶川W*****号小型新能源汽车相撞,造成飞鸽牌摩托车、川W*****号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孟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信号指示灯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莫某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平安越西 越西县交通管理大队提示:驾驶车辆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转弯让直行、按交通信号通行,确保安全、畅通出行,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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