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亚琼是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苏朝波案的二审程序中担任主审法官,其未开庭即维持原判的行为引发严重程序争议 。
作为该案二审的关键人物,周亚琼被举报人多次实名指控存在以下问题:
未履行实质审查义务:在原告提交了一审法官苏朝波存在威胁当事人、非法变更程序等证据的情况下,周亚琼未开庭审理,也未对关键证据进行质证和审查,直接维持原判 。
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据举报人录音及陈述,2020年11月10日谈话中,周亚琼在第五调解室仅用约25分钟便驳回上诉请求,期间打断发言、不允许质证、不记录关键问题,被指严重违反二审程序公正原则 。
拒绝司法公开与监督:举报人曾申请二审同步录音录像、网上直播庭审,均被拒绝;而中国审判公开网仅提供无声音的庭审画面,进一步加剧公众对审判透明度的质疑 。
涉嫌包庇与系统性失察:有舆论认为,周亚琼的快速裁定行为可能反映出上级法院对基层司法问题的纵容态度,二审的处理方式被解读为“程序护短” 。
目前,尽管贵州省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苏朝波案逾一年,但对周亚琼是否涉及徇私枉法或监督失职,尚未有官方结论公布。案件持续通过微博、抖音,贴吧,推特外网及外交渠道发酵,成为关注基层司法公信力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 http://t.cn/AXf3YkkP
发布于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