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13
到昨天为止,本书第三篇内容已经读完。全书分为四篇,一、二、三篇都看完了,也就是已读四分之三。读本书,虽然也被小部分内容纠缠住,但更多的时候是强烈的共鸣,是醍醐灌顶之感,是被智慧砸中的感觉。已读的前三篇,内容已经是够多了,何况这次是第一次读,基本是囫囵吞枣,所以很多内容尚需慢慢咀嚼、消化、吸收、沉淀,最终为我所用。我想,如此读书方法,才可以把作者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我的读书方法自然笨一些,但是遇上这样沉甸甸的著作,恐怕也没有捷径可走。
在这里,摘录书中很具启迪的两段话:在书中366页“哲学(的任务)并不是别的,而是在一些很普遍的概念中全面而正确地复述和表出世界的本质”。在书中376页“(其实)在纯哲学上考察世界的方式,也就是教我们认识世界的本质从而使我们超然于现象的考察方式,正就是不问世界的何来,何去,为什么,而是无论在何时何地只问世界是什么的考察方式”。前者是哲学的任务,后者是哲学的方法,有了这样的目标与方法,对于了解哲学、掌握哲学非常具有指导作用。
继文艺之于艺术的重要性,音乐在艺术中亦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其一,音乐是独特的,书中356页“那么音乐,因为它跳过了理念,也完全是不依赖现象世界的,简直是无视现象世界,在某种意义上说即令这世界不存在,音乐却还存在,然而对于其他艺术却不能这样说。”;其二,音乐的效果是强烈的,书中357页“所以音乐不同于其他艺术,决不是理念的写照,而是意志自身的写照,(尽管)这理念也是意志的客体性。因此音乐的效果比其他艺术的效果要强烈得多,深入得多,因为其他艺术所说的只是阴影,而音乐所说的却是本质”;其三,音乐的普遍性,书中363页“音乐如果作为世界的表现看,那是普遍程度最高的语言,甚至可说这种语言之于概念的普遍性大致等于概念之于个别事物。”
令人着迷的是,作者在阐述音乐内在的规律的时候,以及将音乐内在规律与世界的内在规律进行类比的时候,称得上既详尽,又生动,还非常具有说服力,从而得出“音乐直接是意志自身的写照”以及“音乐的客体直接是意志”这样的音乐与意志的相互关系。过程中,那些音阶、音距、音调;谐音、杂音、颤音;沉低音、通奏低音、中高音、高音的讲解,令人眼花缭乱,足见作者对于音乐之熟练掌握。其中,非常接近于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对于音乐的描写,所不同的是,一个是哲学视角,一个是文学视角。无疑,都无愧大师称号。
那么,在接下来的第四篇里,又会有哪些更加精彩、更加令人期待的内容来作为本书的收官呢,真想迫不及待解开这样的悬念。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