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检察
26-03-24 15:15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案件速递# 【虚假发货仅退款?法院判决还得赔三倍!】近年来,网络购物已成为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但部分商家为追求销量,采取虚假发货、空单刷单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电商经营秩序。那么,“虚假发货”是否构成欺诈?下面一起来看枣庄中院的案件吧~@枣法之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