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穿长裙孕妇在海马体摔倒#
一、事件核心事实与责任认定
侵权责任清晰
孕妇陈女士(怀孕8周)在苏州海马体门店拍摄结婚登记照时,店员以“影响视觉效果”为由强制其穿配套长裙(仅需上半身出镜),后因裙摆过长整理时,座椅被店员突然抽走致其坐空摔倒,造成腰部擦伤及孕期“宫腔积液”。律师援引《民法典》第1198条指出,商家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强制孕妇穿着无实际用途的长裙(最终拍摄未使用),增加摔倒风险;
店员未告知即抽走座椅,直接导致重心失衡。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强调,孕妇属特殊群体,商家需履行更高安全注意义务,即便已告知抽椅动作,亦只能减轻部分责任。
服务流程僵化暴露管理缺陷
陈女士事前明确告知怀孕且仅需上半身出镜,请求不穿长裙遭拒。讽刺的是,摔倒后门店通过调整构图与裁剪实现成片效果,无需长裙。律师批评商家将“搭配规范”凌驾于安全之上,忽视特殊群体需求,属典型形式主义。
二、赔偿争议焦点与法律依据
现行方案不合理
海马体提出免单399元、赠等值拍摄、承担医疗费及误工费约2245元,但陈女士要求8000元赔偿(含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律师王凯指出,商家方案仅覆盖直接损失,未考虑三大核心问题:
精神损害:孕妇因摔倒产生持续焦虑(胎儿潜在风险);
健康不确定性:孕早期无法进行深度检查(如核磁共振),后续风险难评估;
实际损失:四次检查、居家静养及误工的综合成本。 http://t.cn/AXfRRMih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