蹉跎岁月____吃派饭
我曾奉命带领十几名知青的工作组,到大山深处一个贫困大队指导“抓革命,促生产”。每个小队派驻一人,定期在大队部碰头,交流情况。
其实,没人愿意去。因为人生地不熟,不自在,又遭罪。
再说,我们只不过是些狗屁不懂的大崽儿,能指导个逑!
那里没有副业,仅靠种粮过活,收入微薄,一个劳日值只有几分钱。干满一年,扣去口粮款,可能还得欠队上的。
相比之下,顿觉自己插队的地方就是天堂:一个劳日值一元钱。我是副点长,又肯下力,拿一等工分,折合每天一元五角钱。下乡的头一年,只干了几个月的活儿,年底劈红,扣除各种款项,尚余近百元孝敬父母。按月平均计算,收入比城里的青工还高。
可想而知,驻队的那个地方老百姓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房东是一对老夫妇,家里拾掇得干净亮堂,我喜欢。闲暇时,帮助他们干活儿或者聊家常。因此,他们特别待见我。我不在的时候,会把熟了的毛樱桃、杏子等留给我。
上面要求我们同吃、同住、同劳动。白天,跟社员们一起下地干活儿,晚上开会,商量布置生产任务。吃饭逐家挨户轮派,亦即所谓的派饭。
我们自带伙食费和粮票,由青年点跟驻地结算。记得每人每顿饭两角钱、半斤粮票。至于队上给不给老百姓,给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尽管不是白吃白喝,亦未苛求伙食标准,而是人家吃啥我们吃啥,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成。谁会忍心老乡借米借面给自己做好吃的呢?
某日晚饭,照例坐到放在炕上的小方桌前,爷们儿陪吃,女人盛饭端菜伺候着,孩子们衔指围观。喝完稀得能够照见人影的玉米馇子粥,出门走出好远,突然想起来带的书忘了拿。回去时,却看到那家人重新开饭,吃的竟然是雪白的大米干饭!
双方都十分尴尬。
他姥姥的!这不是王八犊子吗?气得我恨不得把桌子给掀了!
可是,想到这家的爷们儿吃茧蛹不吐皮、喝地瓜干酒就大盐粒儿的情形,便憋住了火,气哼哼地走了。从此,不去这家吃饭。队长感到奇怪,我也懒得解释。
以后再见到这家爷们儿时,觉得似乎不是原先那个人了:猥琐,贼眉鼠眼。
此事过后不久,突然听说工作组中一位面容欠佳的学妹跟当地大队团总支书记好上了。
团总支书记的家恰巧是学妹驻在小队。学妹去他家吃派饭时,两人王八瞅绿豆____对眼儿了。
出来工作却处上对象,真是光着屁股推碾子____转圈儿丢人。让我怎么向组织及其家人交代?
男方玉树临风,天知道他看重的是不是学妹城里人身份。即便不是如此,跟他生活在这等穷乡僻壤,将来岂不得贫贱夫妻百事哀?
我费尽口舌,怎么做工作也没好使,学妹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
家人坚决不同意她嫁给农村人,趁回城探亲,将其锁在房间里。
学妹拆掉窗户护栏跑了。在没有娘家人出席的情况下,与心上人完婚。
这件事,让我懂得了女大不可留这句话的意思。
学妹的父母气得跟她断绝了关系。
一次,她与夫君进城逛街、看电影,碰巧让父母看到,被强行剥下外衣。父母恨恨地说:要穿衣服,就跟你家那穷鬼要去吧!
我觉得这对父母太过分,倒是有些钦佩学妹为了爱情而扎根山乡的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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