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立法机关明确“虐待动物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呼吁动保立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49件,其中包括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1件。
这是最高立法机关首次明确虐待动物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是对社会关切的回应。
这也是最高立法机关对地方执法实践的回应。
最高立法机关此次的审议结果统一了公安机关的治安执法,虐待动物行为构成明确的“寻衅滋事”。这样的“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同样可能触犯刑法的“寻衅滋事罪”。
最高立法机关发出的法律适用意见,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必将极大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而将如此重大的法治信号普及到全社会,是社会各界的义务和责任,首先是《法治宣传教育法》赋予执法机关的责任。
动物保护,是历史的潮流,是国家的意志,是法治的内容,谁也不能阻挡。#为动物发声[超话]#
(注:本文转载公众号“动物法网”)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