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5月9日,山西大同矿务局老白洞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导致684人死亡,223人受伤,为新中国建立以来最严重的矿难,也是世界采矿史死亡人数第四多的矿难。
据初步分析确认,老白洞矿煤尘明火、通风等方面的隐患和管理工作上的混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当时,15号翻笼因清理井筒煤渣停止翻煤后,把大约60~80车干燥的煤挤在14号井翻笼出煤,使煤尘积存和飞扬更为严重。在此情况下,洒水跟不上,加之电机车通过14号井翻笼时产生了强烈的明火,成为最大可能引发爆炸的导火。事故的性质是生产指挥中严重忽视安全所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严重的管理混乱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人事管理混乱,乱招乱用现象严重。职工总数由1955年恢复生产时的1978人增加到6994人,其中乱招乱用就有1126人。工人来矿不登记,走了不除名。出入井制度极为混乱,职工任何时候都可以随便出入井。有的工人家中没有人看孩子时就把孩子带到井下;还有的工人就把亲属老人带到井下参观,也没有人制止;甚至有的工人在井下吸烟也无人过问。火工品管理更为混乱,事后追查竟有20吨火药、11万发雷管已无着落,595宗账目与实物相符的只有149宗。
当时正值Great Leap Forward时期,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思想的指导下,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的老白洞矿实际产量已剧增至152万吨/年,远超正常生产水平。谁认为有困难,谁就是右倾保守。一时间科室关门,拖班加点,突击生产,以图高产快产,再创高指标。事故发生前,在1959年6月26日组织的高产中,有极个别人提出了“产量不突破2000吨大关,绝不能换班”的主张,结果工人们在井下挨饿拖了一个班,4个班产煤2008吨,却虚报为3个班产量欺骗上级。不仅如此,为了“高产”,还制定了20多种惩罚工人的办法,对工人不是说服教育,而是轻则写检查,重则戴牌子游街示众;要么送集训班,或者扣工资饭证。当时工人有4怕,即怕监督劳动;怕开会辩论;怕不发工资;怕扣掉饭证。
老白洞矿为高瓦斯高粉尘矿井,但各井口的防尘设施几近于零,电气设备防爆形同虚设。井下积尘扬尘极为严重,以至于相隔仅几米的工人彼此都无法认清面容,巷道积尘深达一尺。然而,对存在如此巨大瓦斯/粉尘爆炸安全隐患的矿井环境,管理层却不管不顾,更是在1959年的“大破大立”中,破除了井下禁止使用电焊、炮崩溜煤眼、明火放炮、带电作业等规章制度,甚至荒唐地在井下组织电焊大比武......
事故发生后,矿方痛定思痛,决定发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反事故抓敌人运动”。以大鸣大放大揭发为主旨,以便“充分树立群众中的先进面,分化中间,改造落后,孤立反革命和坏分子。”
事故教训中的第一条写道:
“......没有政治挂帅,这是当前工作的主要危险,也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工业战线的大**,是以钢为纲、以煤为纲。敌人要破坏也是必然的。但是企业的领导干部在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时,缺乏政治观点,很少有人甚至没有人从敌人的破坏上考虑问题;没有从政治上去追查原因,而局限于自然事故和责任事故范围内,甚至单纯地从技术着眼。例如,这个矿今年发生的48起事故都按责任事故处理了,有的很大程度是敌人破坏的,便也按责任事故处理了。这就麻痹了自己,掩盖了敌人的破坏活动,使革命事业遭受损失,实际上这是取消阶级斗争的反映......”
为了揪出所谓的“敌人”,诸多“根据”被事后诸葛亮地一一罗列。如“为什么高产日发生事故”、“为什么是交接班高峰期”、“为什么是救护队不在大同时发生事故”等等。有了如此之多的证据,这起事故的原因在于“敌人破坏”,而非盲目蛮干的观点似乎更站得住脚了。
于是,事故当天该下井而未下的人员,工程师以及通风、供电、运输段的技术员均被卷入了清算风波。甚至就连因避险和惊恐而从爆炸区逃回家中的幸存矿工都成为了重点怀疑对象。最终确定批判和斗争的人员共709人,撤换干部398人,调离“不纯”人员492人。
然而,经过反复审查,于1961年发布的结案报告表明:“反革命直接破坏的线索至今尚未发现......”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