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的狗熊_
26-03-22 17:29 微博认证:校园博主

复旦法硕复试8

面试应急:如何回答“你看过哪些法学书籍”这个问题

很多学校都会问到这个问题,所以来给需要的朋友做一个应急贴。这本书比较小众,老师也不一定看过,而且我这个号也没多少流量,应该不会雷同。

老师一般不会对本科生的阅读量有很高要求,所以不一定非要去看朱庆育民法总论,王泽鉴九阳真经之类的大部头专著。当然如果你能看进去苏力老师的书或者《刑法格言的展开》这种比较有意思又有学理性的书还是推荐看一看。但西窗法雨、洞穴奇案这种复试时就别说了。

一、作者简介
本杰明·卡多佐,从事律师数十载,被称为“律师的律师”,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国历史上最为杰出的法官之一。

二、重要观点

(我摘录了一些和考试分析相关的内容,如果老师追问细节,就直接用考试分析的知识来回答就可以了)

1.法学是变化发展的,我们追求绝对的同时,必须满足于每一次权宜性的妥协,满足于每一个接近真理的、相对的真相。达成协调,是法学家的神圣使命。司法是在稳定和运动之间进行妥协的过程,绝对的安全和稳定,意味着停滞不前。

2.司法是在两种相冲突的倾向中做出妥协,一种是将每个案件当成一般化的案件类型,另一种是将每个案件视为独一无二。

3.司法的功能是创造性的,因为社会的发展可能使原有的法律偏离社会现实,通过司法可以恢复其间的平衡。立法可能是糟糕的,法官的使命在于填补空隙,使立法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4.正义是法律认可的道德:正义不是道德的某个方面,也不是道德的整体,而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思想与实践中,认为应当予以法律制裁,从一般道德中划分出的道德。

5.回应道德的要求,是法律成长的动力之一。原则与规则遵循道德成长的趋势,是法律成长的真正路径。这种改变是“侵蚀”的过程,而非“陡变”,这里成长一点,那里延伸一点。法官的职责不是改变文明的进程,而是让社会的发展在道德的规制下有序进行。

6.正义不仅意味着做正确的事情不做错误的事情,还在于个体可以宣称这是他的道德权利。道德被上升为法律,使其丧失不确定性,人们就有义务实践道德,该道德就被归入正义范畴。

7.规则的起源从属于目的,规则的均衡从属于生活的均衡,故目的解释占据重要地位。#浪漫的狗熊法硕复试2026##考研##法硕##法硕[超话]#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