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方
26-03-20 12:43

#王员外案# 真正恶劣的地方在哪里 ? 我整体说一下。
首先,和鸿茅药酒案罪名一样,叫损害商业信誉罪。
不同的是,鸿茅药酒事件里内蒙检察院履职,在审查起诉阶段纠正了错误。而在本案中,承办检察官采纳了造假评估报告,一路绿灯最终导致案件一错到底。

我给你捋一下案件的流程,你就明白了。
以此案为模板,中国任何一个民事案件,都可能用造假证据变成刑事案件。

我在几十个博主之后,发了两条微博批评公认的黑稿。
微博中没有提及任何公司。
华为终端公司员工关海涛和申开朗主动将第二条微博转发500条,扩大影响引起骂战,引导大量华为粉丝涌入我的评论区与小米粉丝开骂。


半年后,华为终端公司法务再将华为员工自己造成的影响,放到我头上去报案。
报案说影响大,说评论区引起负面评论。
同时为了夸大影响,谎称是几十个博主造谣华为。
颠倒时间顺序,将王员外放到所有博主的首位,谎称是“以王员外为首的博主造谣”。
嫁接评论,谎称我回复网友的正常评论,是在批评华为。
为了夸大损失,提交一份2300万无盖章、无签字的《评估报告(初稿)》。


东莞经侦采纳华为终端法务的报案材料,跨省抓人。
采纳华为终端法务提交的2300万,写入《提请批注逮捕意见书》,提交东莞检察院。


东莞检察院采纳该2300万,批准逮捕。
然后又驳回2300万评估报告,称证据不足,经济损失不明。
东莞经侦委托第二家无资质评估公司出具第二份1300万评估报告。
东莞检察院采纳该报告,写入《刑事起诉书》,提交东莞法院。


此时,案件已过9个月。
我和律师向法院反应案件证据造假,东莞法院立马取消开庭,从此案件开始延期。
一审整整延期四年。
开庭后,当庭证实案件关键证据,也是定罪的唯一证据——评估报告造假。
该公司不仅没有评估资质,计算的关键依据调查问卷明确造假。

整整四年里,东莞经侦明知无资质,依然委托出具。
东莞检察院明知无资质,依然采纳起诉。

⑤东莞第一法院判决,不采纳1300万评估报告,却采纳其中造假最严重的调查问卷,依据已证实明确造假的《调查问卷》,认定必然造成经济损失。
判决有罪,免于刑事处罚。

⑥又一年后,本案二审。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前面环节虽然都采纳了造假证据,但是我们不管。
我们另找一个思路,你的评论区里有华为公司的负面评论,并且你的微博引起了网友的争吵。所以必然会造成经济损失,因为罪名成立,免于刑事处罚。

纵观整个案件,对任何一个自媒体是无解的流程。
先用造假证据报案抓人,委托无资质公司出造假报告。
第一个环节采纳造假证据,推到第二个环节。
第二个环节先通过,然后驳回一部分,推到第三环节。
第三个环节先通过,然后再驳回一部分。
到最后,再驳回一部分,最终依据博主的评论区存在几条该公司的负面评论,甚至是以网友在评论区发生争吵,来认定必然造成经济损失,判决损害商业信誉罪成立。

前面每一个环节都在采纳造假证据,但都不追究。
一步一步,将一个民事案件办成了刑事案件。

此案恶劣之程度,纵观中国司法史,前无古人。
从源头给司法流程投毒,污染司法。
以此案为模板,中国任何一个民事案件,都可能用造假证据变成刑事案件。

我的诉求:
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提级审理。
明确办案标准,提防资本绑架司法,从此杜绝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

fyi :@广东检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东莞检察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