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湘子
26-03-19 19:45 微博认证:知政观察团成员

#1分钟被路虎别停8次当事人发声#【长春路虎别车案刑拘通报刷屏:执法不能和稀泥,正义不能绕着走】#知政观察团#
3月19日,吉林长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针对“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一事,我局已将其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则通报下午迅速被各大媒体刊载,并一度冲上平台热搜。对于吃瓜群众的我刚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确实有点纳闷,原因主要有两点,一这是由长春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能到市局层面的事情看来已经很严重了。二是通报一共才几十个字。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嘛——字越少事情越大!于是我沿着好奇心继续看相关的信息,慢慢理清了脉络,

吕先生去年12月10日12时41分,驾驶一辆奔驰汽车正常行驶至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一辆黑色路虎汽车从右后方变道超车后,突然将他的车别停。之后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这辆路虎车先后8次急刹别停吕先生的车。最后一次急刹车,吕先生避让不及,发生追尾。

然后报警处理,戏剧性的环节发生了“事发后,交警到现场处理,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续却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并表示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最终,吕先生向媒体求助,把自己的遭遇诉诸于媒体舆论。

按照常规的思路推断“事出反常必有妖”。既然当地公安无法“断案”,那就先交给舆论来判断吧!而在大象新闻的追踪报道中也有这么一句“大象新闻 记者联系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民警详细记录了记者反馈的问题后表示“将由案件经办民警进行回复”。桂林路派出所称需向分局报备却“没有分局联系方式”。”交警大队在回复记者的时候说采访需要报备可以理解,而交警大队没有分局的联系方式,这个理由能成立嘛?

此事现在被舆论高度关注可以说相当于把当地公安特别是处警的部门架在火上烤!也再次给执法部门提了个醒:公众对于特权开道是非常厌恶的,对执法不公是非常厌恶的,对公平正义是非常关切的。

接下来期待长春市公安局能够给予一个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