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方
26-03-19 14:56

我倒想请问一下这位网友,是我选的吗 ?
五年前,我刚研究生毕业,学的是车辆工程,在公司上了两个月的班。
因为半年前自己在几十个博主之后发了两条微博批评公认的黑稿,被跨省抓人。

说我微博影响大,仔细一看是你们公司的员工自己下场把微博转发500条,把公司卷入了网络讨论。发现挨骂了以后,把责任推到我头上,搞一份无盖章、无签字的2300万《评估报告(初稿)》去报案跨省抓人。
一个根本连民事都构不成的事情,硬办成刑事案件。
评估报告被驳回,还要继续硬往下推进,再找第二家没资质的公司出一份1300万报告。发现评估报告造假以后,还要继续往下推。
一个最高刑期两年的罪名,你东莞法院拖了五年时间。整整五年,我什么事情都干不了,只能东莞-山东两头跑。

采纳造假证据立案抓人。
采纳造假证据批准逮捕。
采纳造假证据起诉。
采纳造假证据判决。
五年后,到了二审,法院说前面采纳造假证据的行为我们都不追究。
虽然案件具体情节确实连我们办的民事案件的标准都达不到,虽然确实是华为公司员工把你的微博转发了500条扩大的影响,虽然确实不是你引起的,虽然确实在你发微博之前很多博主网友就在批评了,虽然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有经济损失,虽然你的评论和转发区里确实存在大量水军,虽然确实不知道哪个网友是受你影响去批评的,但是依然判决你有罪,免于刑事处罚。

这是我选的吗 ?

那我也把话讲明白了,你华为终端公司网上的负面评价, 是你公司员工自己的言行造成的,请别把责任甩给博主和网友。

这个事情完不了,你华为和东莞司法,注定名垂青史。
只要我们还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你们跑不了。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