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vlog#【每日学“典”:多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 http://t.cn/AXfbq3i6CCTV今日说法的微博视频http://t.cn/AXfbq3i6

阳光检察-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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