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晚,南城明春巷路口发生一起抢劫事件。南城公安局捕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据监控录像显示,两名犯人与被害者发生争执,一少年见义勇为,帮助受害者拿回所失钱财,却不幸遭遇袭击,未能及时救治,不幸失去了生命。」
那张垫在小店桌脚的旧报纸这样写道。
这便是他留给世界最后的痕迹,像一场风吻过黎明。
Chapter Ⅰ
南城的夏天总是湿润又闷热的,黄昏时蚊蝇飞绕不断。我守着寥寥无人的小店,在晚风里昏昏欲睡。
再睁眼,只见小偷跑离的身影。
柜子是开的,是我们的零钱柜。
我回过神来,追了上去。没多久我就追到了他,因为他左腿跛着,跑得很是艰难缓慢。可待我拉住他,出声那一刻却发现他只是狼吞虎咽地吃着一张饼,他匆忙而努力地咬着饼下咽。
我忽然想起零钱柜上确实放着没有卖完的早点,夏天天气热,我们便不会再卖给客人。
斥责地话凝在嘴边,我实在是说不出什么话来。
不过是个少年,看起来和我同龄,却分外狼狈,骨瘦如柴。
他挣扎着,我没用力,他便艰难地、慌乱地拖着腿离开。我没有再追,也以为我不会再见他。
可大概半月过去,他匆匆而来,在最远处的桌子扔下了什么东西后又急急离开。我走近仔细看,才发现是两个皱巴巴的五角钱。一抬头,恰好对上他躲在梧桐树后偷看我的眼睛。
我在那一刻像是被什么击中,或许是怅然于人性的复杂,又或许是因为世间的苦难。我压下难过追上他,问他是否可以帮我一个忙,他没有摇头也没有拒绝,只沉默地跛着腿跟在我的身后。
作为报酬,我为他做了一碗牛肉面。他吃得很快,很大口,很用力,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韧劲与即将泯灭的鲜活,“你叫什么名字?”
他和我说了我们相识以来的第一句话,声音艰涩,却意外的好听,“……我没有名字。”
我像是触到了什么真相。我没有再问。
“寻风,”我瞧着他,很轻地笑了下,“这两个字很适合你。”
南城,夏天,晚霞,他应当成为一个肆意明媚的少年,在云层落下时,风将他身上的体恤吹得鼓起,他伸手一握,便攥紧了一缕飘渺又自由的风。
后来寻风便时常待在我身边,我们约在清晨见面,一直到黄昏蔓延。我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些事,知道他被人打断了腿,过得很狼狈,也知道可他是很乖很听话的,像一个没有吃过糖的小孩,像一颗弯曲了枝干的松,枝头站了一只惊弓之鸟,屡次杯弓蛇影。
我父亲在外打拼创业,母亲在南城开着这家不温不火的小店,她身体不好,我正高三,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在他帮了很多次忙后,我说,“寻风,你留下来吧。”
他定在了我的面前。
那天风很轻,落日亲吻着云霞。我看见他攥紧自己的衣角,迅速地红了眼眶。
我温和道:“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姓严。”
寻风,我无能为力其他,只能给你一个可以落足的家。
“你可以一直留在这里,”我许诺,“只要我在。”
他没有回应,只慌张地收拾好了所有东西,然后沉默地、安静地离开了。我以为他是需要时间准备,我以为他终会同意。
可他没有再来。
寻风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生命里。
每当我回忆起关于他的细节时,我总会觉得遗憾与失落,偶尔也会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有变得快乐吗,身边有其他人在吗,还是那样孤独又或者是和从前判若两人呢,这些我通通不知道答案。
再过些许年岁,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离开了南城,去到了另一座繁华的城市。无论生活如何艰难,我始终都在努力地往上走,日子被忙碌填满,我没有再想起过寻风。只除了我回到南城时,在那座小店,风簌簌一吹,那颗梧桐树往下落了好多叶子,我还会恍惚回忆起我曾经见过的那个瘦弱的少年。
寻风,原来我们那么久没见了。
南城夏天又来了,你曾那么用力地活着,那现在,你过得还好吗?
那张垫在小店桌脚的旧报纸写道:
「2012年11月25日晚,南城明春巷路口发生一起抢劫事件,南城公安局捕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据监控录像显示,两名犯人与被害者发生争执,一少年见义勇为,帮助受害者拿回所失钱财,却不幸遭遇袭击,未能及时救治,不幸失去了生命。」
Chapter Ⅱ
南城是个很小的城市,我在这里辗转流落无数次。父母双亡后,我被领养,被丢弃。于是我跋山涉水,在路上乞讨,颠簸到了南城。我在这里当乞丐,挨揍、被骂、被憎恶,我卑鄙,我苟且,我泯灭,我过得不知年岁,在桥洞里分不清日夜。
拼了命的想活下来,却还是断掉了一只腿。抢不到冷饭,亦得不到怜悯,没有成年,所以找不到工作,没有读书认字,所以寻不到谋生。将死时,我好不甘心。我便做了一个小偷,偷了一张饼,我只闻得到麦粉的香味和葱油的香气。
它好好吃。可这是我偷来的一张饼。
那个守着店的小姑娘追了上来,最后却放开了我的手。
我想,她或许对我这样的人有着怜悯,便不会再与我计较这一张卖不出的饼。
但我的确是活不下去。的确是苟且偷生。
我终于决定去死,毕竟像我这种人,苟活没有意义。
死前,我想我会一直记得那张饼的味道,是冰冷却香甜的、是干涩却柔软的。我把捡到的瓶子都拿去卖了,卖了一块钱。我捏着这皱巴巴的两个五毛钱,拖着隐隐作痛的左腿,到了那家小店。那个姑娘还在,在昏黄的灯光下收拾着东西。
我在遥远的一桌放下了钱。离开时我很轻松。
这样算还债吗,这样我还是个小偷吗,下辈子会不会幸福——应当没有下辈子吧。
她又追了上来,看见了我最凄惨的模样,沉默良久,她说,“帮我一个忙吧。”
她算是我的恩人,我早已不记得我曾经受过的短暂教导,只晓得我不应该恩将仇报。我沉默地跟着她收拾东西,但我太久没做过这些事,我什么也做不好。我颤抖着手摔了一个盘子,我急急地想捡起来,如此划伤了手。
废物。我是个废物。他们说的是没错的。
但她只皱着眉给我贴上创可贴,最后还给我做了一碗牛肉面,我在那个夜晚吃着面落泪,才终于觉得自己活了一次。她救了我。她救下了我。我却不敢看她一眼。
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艰难开口说,“……我没有名字。”
“xun,feng。”
她无厘头冒出两个字,她说这两个字很适合我。
我早已不认得字,回去那天我拿出捡到的字典小心翼翼地翻着拼音,郑重地选择了一个最适合我的两个字。
殉风。殉风。我会与风同死吗,我不知道。
我本不该再去见她,可我还是去了。我每天帮她收拾东西,她会给我做一碗面,一碗饭。我明白她或许是一时兴起,她没有见过其他苦难,所以对我生了不合时宜的怜悯。
而在我们遇见很久后,她说,“殉风,你留下来吧。”
她极温和道,“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姓严。”
我几乎是瞬间便红了眼圈,我攥紧了自己的衣角,想说话,却无从开口。
我在这一刻是真切的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但这是真的吗,不是我的幻想吗,不是我死前的期待吗,明明有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疼痛,但现在,只有我被眷顾了吗。
是很郑重的一个邀请,是很郑重的一个决定。
严殉风。严殉风。
我手足无措地收拾好了东西,回桥洞的路上,我好高兴,又有些胆怯和失落。应该早一些答应她的,应该立即很认真地点头,可是那好冒昧好急切——要选一个更好的时刻——在夕阳落在的时候,摘一束花送给她,告诉她谢谢你,告诉她我很愿意。
我雀跃地走着。前方小巷路口忽地冲出来两个人,“抓住他,他是小偷——”
或许是惊天动地的几秒,或许我曾犹豫片刻。
在那么犹豫的一瞬间,我想起严霜弯着眼睛看着我。
她说,“殉风,你是个很好的人,你只是逼不得已。”
对方拿出刀,我躲不开,一只断腿,让我躲不开红刀白刃,我甚至没有出声。小偷逃了,那个男人拿过包对我说谢谢。
鲜血浸湿了我的黑色体恤,我捂着伤口回到了桥洞。腹部血流如注,在最后一秒,我已经看不清任何东西了。耳边只回荡着严霜说的那一句话。
她说,“殉风,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姓严。”
我又想起我从前遇见过的打断我腿的几人,他们依旧朝我泄愤,“你有家人吗?有人爱你吗?”
“名字都没有的家伙,凭什么得到爱?”
拳脚不停地落在我的身上,那时的痛和现在好像一样。
“有的。”
“我有名字的。”月色苍凉,我抱住自己小声呢喃,“我叫严殉风。”
我有名字,也有家人,严霜说过,会有人爱我。
只差一点。
只差一点,就能真的如愿了。
只差一点,我便真的可以有一个家。
严霜,原谅我,我早就私自冠了你的姓。
严霜,原谅我,辜负了你的邀请。
严霜,我做了好事死去,下辈子,可不可以再遇见你。
.
一名流浪少年。
这是他留给世界最后的痕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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