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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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医学生规培期间考上研拒不返岗#】#定向生付15万解约违约记录进档案# 曾经享受国家免费培养、承诺扎根基层服务六年的全科医学生陈某某(化姓),在规培期间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培训期满后拒不返岗。时隔三年,她为此支付了14.9万余元的违约金,却将原单位告上法庭。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辞职纠纷案。

时间回溯到2012年。彼时,陈某某作为一名高考考生,与商南县某某局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书》。按照约定,她将享受减免学费、住宿费及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完成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学习;毕业后,她需到指定的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2017年7月,陈某某顺利毕业并报到入编,被聘用至某卫生院,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随即,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她被送往某三甲医院进行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培)。

原本这是一条完整的“培养—就业”闭环,然而裂痕出现在规培期间。2019年6月起,陈某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里再也没有收到来自某卫生院的工资。据庭审披露,停发工资的原因是“为了防止规培生违约,督促其履约返岗”,但五险一金仍正常缴纳至2021年1月。

在规培即将结束的2020年2月,陈某某未告知任何单位,悄悄报名参加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同年9月,她规培考核合格,获得了合格证书,但她并未按照定向协议返回某卫生院报到,而是直接前往某大学攻读全日制研究生。

2021年3月30日,某卫生院办公室干部通过微信通知陈某某:“院长让你本周内来医院办理离职手续。”陈某某回复称学校请假困难,未能及时返回。此后,卫生院向主管部门请示解除聘用关系,但得到的答复是:根据国家政策,定向医学生在服务期内不得以升学为由解除合同,且基层县级单位无权审批解聘,要求继续督促其返岗。

事情在2022年9月2日出现转机。在与主管部门沟通后,陈某某委托朋友向专用账户转账支付了149537.23元,备注为“退还违约费用”。这笔费用涵盖了她在大学期间享受的减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以及规培期间单位为其支付的工资及社保。

令人意外的是,钱虽然收了,但“解聘”的程序却卡在了审批环节。 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后认为,根据省级文件,解除定向生合同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县级无权作出解聘决定。

2023年6月,研究生毕业后的陈某某与西安某附属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开始在新的岗位工作。她再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仍石沉大海。

2025年,陈某某在仲裁请求被驳回后,将某卫生院及某某局诉至商南县人民法院。法庭上,陈某某指控单位停发工资构成根本违约;卫生院则反驳称,停发工资只是临时手段,她违规考研并拒返岗才是真正的违约。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某作为定向医学生,享受政策红利却擅自升学离岗,构成根本违约,而单位停发工资虽有不当,但不影响定性。鉴于双方已就违约金达成一致并履行,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聘用合同于2022年9月2日——陈某某支付违约金之日——正式解除。同时,法院强调,其违约记录将依规归入个人档案。(津云新闻) http://t.cn/AXfABE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