垮丝哥买房日记
26-03-17 13:06 微博认证:房产博主

补助标准
(一)"5+1"区域内被征收房屋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1"区域)范围内被征收房屋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购房并在申领资格凭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成功购买新建商品房屋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房票购房补助:
1。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区购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5%给予补助;
2。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外其他"5+1"区域购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补助;
3。在成都市范围内"5+1"区域外其余区(市)县购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助。
所购新建商品房屋的实际网签备案价格氐于按前述(1)一(3)款计算的房票购房补助金额的,按实际购房网签备案价格的金额给予房票购房补助。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