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lof的总热度到了一个很好的数字,今天翻邮箱还看到发在ao3上的all黑文被留下了纯英文的评论。又看了眼纯纯写作,杂七杂八的也写了119w字的同人了。
想起很小的时候。应该是小学?那时候看完动画片,就会把两块积木叠起来假装是喜欢的角色,然后拿着积木给喜欢的角色编写各种各样的故事。
初一那年开始写同人,晚上窝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攥着铅笔在纸上写,等到周末再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到电脑上,在贴吧发布。
高中看了全职,在网上找all叶同人,因此而发现了lof。于是注册了lof,开始在那上面写同人。还记得写的第一篇叶修同人是all叶主伞修,全员动物化,叶修是兔子,苏沐秋是狼,郭明宇是秋风。现在回想那篇文写得真幼稚,但秋风郭明宇,我还是很喜欢这个设定。
上了大学,没课的下午或者周末,会支起床上桌,摆上电脑和水杯,盘腿坐在床上敲键盘,一写就是三四个小时。写到浑身僵硬酸痛还意犹未尽。
现在条件好了很多很多。电脑永远在书桌上摆着,用了特别好用的码字软件,键盘也是萌萌小叶属性的键帽,可我却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激情四射地写同人了。我再也没有以前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字、盘着腿弓着腰敲键盘那样的热忱了。
现在甚至到了环境不够舒适就不想写的地步,哪怕有想法有脑洞,只要电脑不在面前就不会去写。明明以前也经常是用两个大拇指按出几千字来的。
其实从来没写出过什么很有价值的文字,有时也会茫然,这样有什么意义呢?只是在写而已,写出来当时有点水花,过不了多久就了无痕迹了。
但今天这三件事连起来看,果然还是觉得写同人真好。
真好。真的。我要当一辈子同人女,写一辈子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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