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6-03-16 16:03 微博认证:湖南日报社三湘都市报官方微博

#3680元学费未上课却只退三成引争议# 3月16日,@三湘都市报 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大学生周莉(化名)花费3680元报名“专升本”培训课程,一节课未上申请退费,培训机构仅同意退还1176元,周莉起诉维权后,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

2025年10月,周莉报名湖南某教育科技公司的护理专业“专升本”培训,支付3680元学费并收到教材资料。报名9天后,因突发特殊情况,周莉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学费,并将教材资料完好退回,但培训机构以合同条款为由,拟扣除多项费用,仅同意退三成学费。

法院审理认为,培训机构的退费条款系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未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应认定无效;同时考虑到机构有前期服务成本,若完全不扣除任何费用,对机构而言也有失公平。最终,周莉同意扣除680元成本,培训机构退还其3000元学费。

法官表示,对于培训机构而言,格式条款虽省时省力,但不能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挡箭牌”。涉及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不得拟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霸王条款”。同时,法官提醒,消费者在报名培训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模糊不清、不合理的条款及时提出异议。遇到纠纷时,要保持理性,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即使协商无果,也可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切勿采取过激方式,避免自身权益受损。#315曝光名单#(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丹 成嘉璐 雷泽豪) http://t.cn/AXf7PQ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