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韵诗赠品小样临期却未告知#
【大牌的“小样”里,藏着对消费者的“小看”】
花两千多元买正装,收到的却是临期赠品;专柜的试用装口红,甚至早已过期——这不仅是“放错了”的疏忽,更是品牌对消费者的傲慢试探。
在商家眼里,赠品是“送的”,所以可以模糊日期;试用装是“公共的”,所以过期也能将就。但法律从未因“免费”而豁免告知义务,消费者权益更不该因“小样”而打折。那句轻飘飘的“退回公司”,掩盖的是库存管理的混乱,更是对诚信底线的侵蚀。
大牌之所以为“大牌”,靠的不只是柜台灯光下的精致,更是对每一个细节的敬畏。如果连赠品的保质期都不能坦诚,所谓的“高端体验”,不过是一场精心包装的冒险。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