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15 14:51 微博认证: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

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年度第3期中消协律师在线答疑活动——#月月315在线问答等您来# 如约而至!

本期活动我们从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留言以及近期消费热点事件中,甄选了具代表性、贴近民生的问题,旨在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消费疑惑梳理。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解答个案疑惑,更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掌握理性维权方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提示的是本次在线答疑活动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具体的维权诉求或正在寻求纠纷解决,建议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 官方微博,查询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本次活动我们邀请4位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 姜超峰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王惠娟律师—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吕晓晶律师-北京市实现者律师事务所,芦 云律师-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问题:消费者定制全屋窗帘,安装后发现尺寸严重偏差、遮光效果与承诺不符,商家以“定制商品不退换”为由,拒绝重做或退款。请问姜律师,面对这种状况,我们消费者要怎么办?

姜超峰律师:商家交付的定制窗帘存在尺寸偏差、遮光效果与承诺不符的质量问题,却以 “定制商品不退换” 为由拒绝重做或退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发现尺寸偏差,需要明确是属于消费者提供的尺寸,还是商家自行测量的尺寸,根据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如果是消费者自行提供尺寸,商家按尺寸制作,即使不合适,商家也没有责任。如果是商家自行测量尺寸,如果不合适,商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样的 ,关于“遮光效果”问题,要考虑商家是否提前提供样品供消费者选择问题,如果明显与样品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免费重做符合约定尺寸和遮光效果的窗帘,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同时可要求商家赔偿因窗帘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消费者维权时,应保存定制合同、窗帘尺寸及遮光效果的约定凭证、安装后存在问题的实物照片/检测证明、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向经营者所在地消协组织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协商和投诉无效,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够冷静耐心,与经营者充分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http://t.cn/AXVegtO4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