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年度第3期中消协律师在线答疑活动——#月月315在线问答等您来# 如约而至!
本期活动我们从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留言以及近期消费热点事件中,甄选了具代表性、贴近民生的问题,旨在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消费疑惑梳理。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解答个案疑惑,更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掌握理性维权方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提示的是本次在线答疑活动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具体的维权诉求或正在寻求纠纷解决,建议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 官方微博,查询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本次活动我们邀请4位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 姜超峰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王惠娟律师—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吕晓晶律师-北京市实现者律师事务所,芦 云律师-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问题:消费者在某旅行平台预订酒店,因个人原因需调整行程,酒店已明确同意取消退款,仅需平台发起申请。但平台多次谎称酒店不同意,擅自将申请标记为已结束,拖延且拒不退款,恶意截留房款两千余元。请问律师您能帮消费者支支招吗?
姜超峰律师:旅行平台谎称酒店不同意退款、擅自标记申请结束并恶意截留房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同时构成合同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第七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产品预订价格及相应退改政策系直接关系消费者权益重要信息,被告作为代订服务提供方,负有及时、全面向消费者披露的法定义务。根据消费者描述的情况,旅游平台未履行预订服务附随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平台立即退还截留的房款,并赔偿房款的利息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消费者维权时,应保存酒店预订订单、酒店同意退款的沟通记录/凭证、平台谎称拒绝退款的聊天/通知记录、房款支付凭证等证据,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消协组织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文旅部门投诉、举报。如协商和投诉无效,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够冷静耐心,与经营者充分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http://t.cn/AXVe3h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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